我國建築業的發展從上個世紀開始到現在,經歷了從單一的施工現場管理到多學科、多類別的規範化管理模式。但是,隨着建築行業的進一步發展,企業在管理理念和經營模式上都發生了一下變化,相應的一些問題和不足就隨之暴露。那麼,現在我國建築工程管理都有哪些主要問題?
1、管理體系不規範
隨着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,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建設工程項目。然而,有些工程項目並沒有成爲改善普遍民衆生活的“民生工程”,卻成爲許多領導體現政績的“面子工程”。使得城市工程建設出現了盲目性,不僅浪費了公共資源,還使得建設工程的質量爲堪憂,不僅使民衆的日常生活存在安全隱患,而且,也不利於城市的整體發展。
2、綠色施工理念和技術欠缺
雖然,我國現在建設工程都是圍繞“環保”“節能”等先進的建設施工理念進行。但隨着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,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也變得更加突出。究其原因,一是建設工程管理單位環保理念的匱乏,沒有認識到建築中所產生污染的危害性;二是施工單位沒有相對完整環保建設技術支持,不能及時採用新技術和新的安全環保材料。
3、缺乏嚴密的監管和問責制度
近幾年,雖然我國在工程建設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制度的完善方面加大了力度,但在建設工程管理和控制問題上,始終沒有形成完整的監管和問責體系。而且,作爲建設工程監管的監理來說,他們不僅要有專業的技術性和服務性。還要有相關專業的知識儲備和完整的覆蓋體系。同時,還得具備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意識和較高的職業素養。但是,在實際工作中,因爲收入、專業能力等方面的影響,導致監理水平參差不齊,直接影響建設工程的監管質量和效果。
4、執法力度不足
建築工程管理監督結果不盡人意,其主要原因是執法力度不足。當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一些違規行爲或者是違法行爲時,沒有時間去制止和處罰。建設主管部門是各個建設工程項目的主導者,而進行工程質量監督的部門又是建設主管部門的下級,這就出現了下級監督上級的局面。而從實際情況來看,這種監督方式形同虛設,監督行爲難以進行,沒有實際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