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(建設單位)和承包方(施工人)爲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,明確相互權利、義務的協議。依照施工合同,施工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,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並支付工程價款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,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,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,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、進度控制、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。
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合作雙方在進行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時,必須籤訂工程施工合同,並遵循平等、自願、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。籤訂合同前,可參照國家發布的工程施工合同範本。